林莹:“胡志标在狱中非常上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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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3日16:25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本报讯据《南方都市报》报道:2004年9月27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爱多老总胡志标的妻子林莹作出二审判决,由一审的判处有期徒刑11年改判为有期徒刑4年。至此,曾经轰动一时的“爱多案”终于落幕。 今年2月,广东省高院对胡志标一审认定的票据诈骗罪不予认定,同时认为对挪用资金罪和虚报注册资本罪定罪正确,但量刑偏重,将一审判决的有期徒刑20年改判为8年,罚金
10月31日,在中山市看守所,即将被送往监狱服刑胡志标的妻子林莹与记者面对面坐了下来。现在的林莹虽然略显憔悴,但依然显得很有精神。 “不后悔嫁给胡志标” 记者(以下简称“记”):林莹你好,你二审由11年有期徒刑被改判为4年,对这个判决满意吗? 林莹(以下简称“林”):比较满意。我认为我是无罪的,但是在庭审过程中,我不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自己无罪。 虽然如此,但中山中院的法官在审理我的案件时非常负责,我从内心里感谢他们。 记:假如你不嫁给胡志标你可能不会有今天的牢狱之灾,你恨胡志标吗? 林:一点都不恨,而且到今天为止我们之间的感情都非常好。我想,今天我和胡志标会坐牢是命中注定,这可能是宿命论吧。 “仅支付部分广告费给央视” 记:让胡志标名噪一时的是在1997年以2.1亿元天价购得中央电视台的5秒标版广告,成为“标王”。你当年参加了这个投标会吗? 林:参与了。1997年,是我陪胡志标一起到中央电视台参与竞标的。 记:爱多资金链断掉和广告投入大有没有联系呢? 林:有一点影响,但不是特别大。其实胡志标在成为1997年的标王后,根本没有履行合同,仅支付了部分广告费给中央电视台。 “能不能东山再起很难说” 记:一代“标王”胡志标能和史玉柱一样东山再起吗? 林:能不能东山再起很难说。不过,据我了解,经历了一次人生的大喜大悲,胡志标已经更加成熟。而且胡志标目前在监狱里非常的上进。胡志标入狱时只有31岁,即使是服刑期满到时也只有39岁,文化程度只有高中的胡志标正利用业余时间读财会大专,而且胡志标现在喜欢看企业管理方面的书。他有一位狱友是清华大学的毕业生,胡志标遇到不懂的问题都向这个狱友请教。而在学习之余,胡志标还注意锻炼身体,他非常爱打篮球。 林莹档案: 1968年出生于江苏苏州,1990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学院商业经济专业并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97年与打工者的身份应聘到爱多,历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其间,和胡志标恋爱结婚。爱多破产后,林莹化名杨健在江苏的一家台资企业任总务主管,2002年被当地警方逮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