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进门费搬运工进不了小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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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06:1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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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进门费”合不合理?欢迎市民拨打本报86969114热线 记者龙灿实习生刘遂为您报道 小区物管500元公开向民工发卖公寓进入权,在遭遇居民抗议后,物管单方面毁约。昨日,八里小区某校教师公寓外,18位揽活民工进门不能、退钱无望,很是无奈。类似的现象
入门费500元给了白给 昨日上午10时许,八里小区某校公寓门口围满了一群愤怒的民工。其中一位搬运工王先生介绍,他们一共18名搬运工,今年7月20日每人向管理该公寓的“忠信物业管理公司”交纳了500元钱,办理了7月至12月的小区准入证后,一直在该公寓进行搬运工作。但10月31日,公寓保安却突然宣布,不再允许他们进入公寓。 后据了解,一些民工在揽活过程中,拿走了居民放在电梯间的废品,遭到业主们的抗议。物管因此采取一刀切的方式,拒绝民工入内以“保平安”。但物管同时拒绝退还他们的500元入门费。 尽管民工交纳费用证据确凿,但“忠信物业管理公司”主任屠胜利在接受采访时却予以否认。他说,他们从未收取搬运工们的任何费用,他希望搬运工们能用法律来解决此事。屠胜利的回答让民工们十分着难。打官司维权是对的,但对于他们来说,这样的维权成本实在太高了。 收进门费就是乱收费 民工们认为,屠胜利要求他们去告是玩了一手太极。到记者发稿时止,搬运工们还在该公寓门口聚集不肯离去。 成都合泰律师事务所何佳林律师介绍,该公寓以500元的价格公开允许外人进入本身就是一种乱收费行为。根据成都市房管局的相关规定,装修期间,物业管理可以收取装修公司每天2分钱/平方米的费用。物业管理部门有权拒绝外人进入小区,但民工搬运装修材料进入业主家不应该再交纳费用。 因放进小区外的人员导致业主物品被盗,物业管理部门需要承担管理责任。在没有切实证据之下,他们无权扣留违规收取民工的费用。民工们可以向成都市房管部门反映,也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物业管理公司退还自己交纳的费用,并要求赔偿。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