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信用体系建设主抓三大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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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07:51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本报北京11月3日讯 记者龚雯报道:商务部副部长张志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我国信用体系建设的当务之急是突出抓好信用信息公开机制、信用产品供求机制、信用的惩戒和褒扬机制的建设。 张志刚说,从信用信息公开机制看,政府、公用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工商企业和行业协会等社会信用体系的各个主体,应当在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基础上
从信用产品供求机制看,社会信用体系的正常运行要求形成发育良好的信用服务市场。信用服务机构利用公开的信用信息,加工信用产品,提供信用服务,形成信用市场的供给;通过政府鼓励示范、增强社会信用意识、引导企业重视失信防范机制等措施,培育和形成信用产品需求;市场主体通过应用信用产品辅助决策,规避市场交易中的信用风险,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从而扩大信用产品的需求。 张志刚说,信用的惩戒和褒扬机制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行政管理部门通过信用分类管理,严格监控有失信记录的市场主体;二是形成社会约束机制。违法失信者在公共服务、银行信贷等方面将丧失便利,在生产经营中会减少交易机会,提高交易成本,直至被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逐出市场;三是司法机关通过信用信息获取案件线索,加大对犯罪分子的惩戒力度,依法追究违法失信者的行政、民事和刑事法律责任;四是新闻媒体对失信行为进行披露和曝光,使失信者的社会形象受到打击。 《人民日报》 (2004年11月04日 第二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