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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让房产成了空中楼阁 血汗钱买来“重婚”房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08:47 胶东在线

  胶东在线消息 用积攒了多年的血汗钱买来了商品房,谁料到最近却发现有人手里拿着和自己的房号一样的购房合同。付钱购买的房子到底属不属于自己?这种阴影笼罩在了莱阳市昌山路228号50多名业主的心头上。

  2001年6月,李某与莱阳市森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尼)签订购房协议,以比较低廉的价格购买了该公司开发的位于昌山路228号万历大厦的一套住宅。但3年多时间
过去了,他都没有接到领取住宅钥匙的通知。直到最近,他才知道开发商又转手把房屋卖给了别人。与他情况相似的共涉及29套住宅,至少有58个家庭购买了这些房子。购房户之间也开始出现了很多纠纷,有的人甚至大打出手。

  年近六旬的刘大妈成为万历大厦X号楼中单元东户的又一个业主,她手里拿着购房合同和交款收据,含着眼泪说,房子几乎花光了他们家里的所有积蓄。因为没有房子,刘大妈的儿子谈了好几个对象都‘黄’了。老两口子总觉得亏欠了儿子,好不容易借了钱买下了这个房子,谁知道有人竟然拿着合同骂上门来。

  房产商资金短缺以房抵债

  据了解,这29套住宅的第一批业主是在2001年6月5日一天产生的。森尼的王先生告诉记者,与这批业主对簿公堂的是莱阳市广通达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通达)。

  2000年7月20日,森尼与广通达达成买卖协议:以1200万元的价格购买原属于广通达位于昌山路228号的房地产(其中房屋建筑面积4715.2平方米),用于进行“万历大厦”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森尼支付给广通达的1200万元收购款中,有100万元用“万历大厦”建成后的房屋抵押。

  但到2001年5月底,森尼只陆续交付给广通达808万元,尚欠对方392万元。为了使万历大厦的工程顺利进行,森尼用在建的“万历大厦”的房屋抵押给了广通达。森尼提供所有的售房手续,由广通达代卖,所售房款充抵欠款,多退少补。但如果森尼不能按工程进度在2002年7月30号前交付抵押房产,双方在2000年7月20日所签合同的所有条款继续有效。合同签订当天,森尼即交给广通达一本用以售房的收款收据,号码为0024401-0024450,其中有33份已经盖上了森尼的印章。2001年6月5日,广通达以很低廉的价格将29套商住楼销售一空。

  森尼的王先生说:“2002年7月30日,我们的房产还没有交付给广通达,以房抵债的合同自然失效。所以,广通达在此之前将房产出售是不合法的,与我们没有关系。”

  房产再“嫁”二买家

  记者与广通达联系时,接电话的女性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负责人出差去了,无法联系。记者问她是否知道万历大厦“一房二主”的事情,她回答说:“两主算什么,有的房子都卖第三遍。我们公司也是受害者。”但记者问及详细细节时,她匆匆说了句“自己没有在那里买房子,所以什么事情也不清楚”就挂断了电话。

  然而,记者却从侧面了解到森尼抵押给广通达的房地产还被查封过一次的消息:2000年下半年,广通达因为借贷纠纷被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告上了法庭。2001年4月3日,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做出民事裁定,根据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查封、扣留广通达在森尼的土地转让款150万元。否则,扣留森尼应支付给广通达的款项220万元,款项由济南市人民法院直接领取。森尼公司随后收到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查封了应支付给广通达的全部房地产。民事裁定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森尼未履行法律文书的全部义务,2002年5月22日,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责令森尼在2002年5月26日前自动履行义务,否则法院将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后,案外人提出异议。但直到2004年7月5日,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才做出解除森尼应支付给广通达的全部房地产的查封的裁定。于是,不久,森尼也为这29套房产找到了买家。

  “重婚”房竟然是“黑”户

  森尼、广通达、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三者之间的经济纠纷购房者不知情,对房产的抵押、查封等等更是一无所知。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买房户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还可以请求房产商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这些情形包括:“一房两卖”、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后在未告知买房户的情况下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的情况;故意隐瞒没有取得预售许可、故意隐瞒房屋已抵押、出卖给第三人或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的情况。

  《解释》虽然有了,但事情的解决却并没有那么简单。大部分购房户都不愿意放弃手中的合同,因为他们担心法院判决了,也得不到有力的执行。再加上他们大多都是中低收入者,而这两年莱阳的房价在不断上扬,他们已经无力购买别的住宅。

  就在业主们为此大伤头脑的时候,记者从莱阳市房管局工作人员那里得知:万历大厦的大房产证尚未办理,因此业主们都将无法办理属于自己的产权。也就是说房地产商自己首先要取得的“大房产证”尚未办理,每个买房人要拿到“小房产证”的日子更是遥遥无期。即使购房的一方同意取回房款和赔偿退出,另一方也未必能顺利拿到相关产权。记者王巧报道责任编辑:杨胜武来源:今晨6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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