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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可申办驾校 交通部相关规定网上征求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08:55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张靖)《机动车驾驶培训管理规定》已于10月底开始在交通部网上征求意见,11月7日截止。根据《征求意见稿》,个人只要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开办驾校。

  据了解,新的《征求意见稿》主要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其中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符合三个条件的,就可以申请开办驾校:(一)有健全的培训机构和管理制度;(二)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
、管理人员;(三)有必要的教学车辆和其他教学设施、设备、场地。外商投资经营机动车驾驶培训的,按照《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办理。(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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