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不能养宠物”铁定取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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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09:08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 ||||||||
晨报讯本月1日起,新的《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已正式开始实施,但与“条例”配套的新的实施细则尚未公布,记者从南京市民政部门获悉,新细则已制定完毕,尚在政府部门的审批中。 据南京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的常建东处长介绍,截至9月底,南京市城市低保人口为7.28万,其中新增低保人口1.1万,撤消低保人口7100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净增4000人。就此
问及即将出台的新的低保实施细则将在哪些方面做出修改,常处长指出,低保实施细则是对低保实施条例的一个补充和完善,对条例中的个别条款做更细致的解释和细化,以便具体实施起来有章可循,所以细则的修改是根据条例的修改进行的。新条例已经从本月开始实施了,与之前的条例相比,新条例规定了抚恤金等10种收入不计入低保家庭成员收入,也明确有劳动能力但不劳动的9种情况不享受低保待遇,这样,在实施细则的制定中原有的相应条款肯定也会有所改变。常处长说:“同时,新细则还对以前一些缺乏人性化的规定做了修改,如以前规定低保户不许养宠物,可是现在南京市公安部门都已经取消禁狗令了,我们也就没必要再限制了,所以将‘低保户不能养宠物’改为了‘不能养高级宠物’。总之新细则会更贴近市民生活,更具有人性化。” 作者:盛晓芳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