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平遥古城墙倒塌:赚钱甚于保护不适用文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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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09:29 南方都市报 | ||||||||
平遥古城的城墙有一段倒塌了,当地政府归咎于明代的“豆腐渣工程”。使我不解的是,“豆腐渣工程”怎么能经历几百年的风风雨雨,反而倒在了市场经济的今天?无论我们如何去证明这段长城是铁证如山的明代“豆腐渣工程”,必须回答的是,它为什么倒在今天。 作为曾经生活在太谷县的山西人,我儿时也去过平遥。那是一个落后而宁静的小城,几乎没有游客,明代的“豆腐渣工程”还被老师作为证明中国人民伟大的证据。走向市场
利用平遥古城搞旅游、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是不错。但为什么不保护呢?现在没倒的城墙上仍有显而易见的裂缝,为什么不采取措施呢? 当地政府回答:没钱。1991年的维护费仅300万元,最近经审批的维修方案也才800万元。与年收入4000万元相比,也才五分之一,怎么会没钱呢?原来平遥地方政府的某些人是把文物的开发、利用、赚钱作为主要目的,并不以保护文物为己任。重利用轻保护才是平遥古城墙倒塌的真正原因,“首长问责制”的对象不能是明代官员,只能是今天的官员。 市场经济当然要发展经济赚钱,但这个原则并不能放之四海而皆准。祖宗留下的文化古迹就不能作为赚钱的工具,只能在保护的基础上有限开发利用。而且,开发利用的目的仍在于更好地保护。以利润最大化作为目的的市场原则在文化古迹上是不适用的。 可惜许多目光短浅、见钱眼开的官员,只想利用文化古迹赚钱,而完全忘却了保护的职责。这种情况不仅平遥有,许多有文化古迹的地方都有。各地申请世界文化遗产的积极性极高,是因为这意味着大把银子进账。有些地方争诸葛亮出山前南阳的名称,争夜郎国在何处,并不是争保护权,而是争赚钱权。只有钱方能使他们“申遗”和争名称的斗争白热化。 对文物要着眼于保护的思想早已成为共识,但要做到这一点还必须有制度上的保障,对文化古迹保护不力也是由制度缺陷造成的。平遥对古城的利用与保护有两个机构,两套机制。平遥古城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开发,以利润最大化作为目标,立足利用古城,并不断开发新项目,仅计划开放项目就有35个,总投资8.36亿元。投资下去,当然要有回报。作为企业,这家公司更关心短期利益,很少考虑长远的保护。平遥文物局是负责保护的,是行政机构,靠财政拨款,而平遥又是一个穷县。这就形成旅游公司赚大钱,文物局无钱保护的局面。一方面是为了赚大钱而过度开发,另一方面是无钱保护,平遥古城墙不倒塌才怪。 更令人不解的是,这两个机构都由县政府领导。政府在旅游公司中控股82%,文物局又是政府下属机构,但这两个机构却没有把利用与保护统一起来。对于平遥这样的“吃饭财政”县来说,现在赚钱比长远保护更重要。这样在实际运行中就由赚钱的旅游公司说了算。文物局的呼声恐怕是起不了什么作用的。应该说,平遥古城墙的倒塌还在于当地政府的失职。文物保护作为一种公共物品应该由政府提供,利用文化赚钱决不是政府的职责。 像平遥古城这样的问题在全国普遍存在,所以文物、古迹被破坏之事也层出不穷。看来保护文物还要从制度入手,明确政府的作用是保护而不是利用。利用是适度的,收入应主要用于保护。对适度利用造成文物破坏的,同样应该实行问责制。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对得起子孙后代。梁小民:北京工商大学教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