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上调养老金标准 退休人员每月最低为51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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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09:38 人民网 | ||||||||
本报讯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天发布《关于2004年调整北京市企业退休、退职、退养等人员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调整企业(含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非企业单位)退休、退职、退养人员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 根据《通知》规定,按照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及按月领取生活费的占地农转工人员,月基本养老金的最低标准调整为510元;按月领取退
据悉,去年本市将企业退休、退职、退养等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分别上调为每人每月466元、405元、367元。(奚宇鸣)来源:《北京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