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缉毒警官导演贩毒案 追回3名无辜生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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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09:54 南方周末 | ||||||||
三年前,兰州曾连续破获三起令人震惊的“贩毒大案”,三名涉案嫌疑人先后被一审判处死刑或死缓。后都因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疑点太多,证据不足”发回重审,并最终宣判三人无罪。随着第四起“贩毒案”的败露,公安机关发现,这四起大案居然都是缉
这一系列栽赃案件得到甘肃省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如今相关责任人已经或即将面临法律的惩罚。而在这轰动性的新闻背后,对于三名被栽赃人的“死里逃生”的命运,人们鲜有关注,尤其忽略了一点:是什么力量改变了三个人的命运及三起大案判决的走向? 2004年10月14日,曾被诱骗落入“贩毒”陷阱,被判死刑(缓期2年执行)并羁押3年零12天的彭清(化名)向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和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61858.58元的国家赔偿,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审查此案。 2004年3月29日,出租车司机荆爱国从临洮县看守所无罪释放,定西地区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决定,由检、法两机关共同赔偿他2.5万余元。 2003年5月21日,杨树喜无罪释放,目前杨已获得国家赔偿3.7万余元。 三年前,他们都曾遭遇陷害,相继因“贩毒”被判死刑或死缓,游离生死界,差一点与亲人阴阳相隔。 究竟是谁改变了这三个人生命轨迹,让他们险些上断头台,却又与死神擦肩而过?又是谁改变了这三起大案的命运走向? “导演”马进孝 44岁的马进孝是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东乡县达板乡下科妥村的农民,从小不识字的他做过羊倌,给生产队放羊,到13岁时转为农民,后当过建筑小工。18岁时,马进孝成亲,分家独立生活,而他的生活逐渐发生了变化。 让老实巴交的父母感到不安的是,一些陌生人频频光顾他家,有的甚至深夜出入,而马进孝厌倦了地里的农活,他的装束也变得洋气、阔绰起来,似乎很有钱的样子。因为马进孝的家乡是甘肃省毒贩频繁出没之地,父母明白他已经沾上了大烟(毒品)的买卖。 2000年6月9日,同村村民马宏宝及妻严玉萍因涉嫌非法持有海洛因17克,被甘肃省武威市公安局逮捕。马宏宝被抓后,其五叔马外里果找到马进孝请他设法营救。应允后,马进孝打电话给临洮县公安局副局长张文卓,以提供毒品线索为条件,要求将马宏宝、严玉萍从武威移交临洮县公安局处理放人。 张文卓接到电话后,与缉毒队长边伟宏商量,觉得马进孝的条件很有价值,两人一起将马进孝接到临洮县公安局,商量了具体事宜。 2000年8月16日,张文卓与缉毒队长边伟宏请求省公安厅协调,将马宏宝、严玉萍非法持有毒品案移交临洮县公安局。2001年2月9日,张文卓、边伟宏以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的名义销案,将马宏宝、严玉萍释放。 马宏宝被释放后,张、边与马进孝确立合作关系,并不断寻求“经营”毒品案件的机会。 彭清:“死缓就是缓几天杀头吧?” 2001年阴历4月的一天,马进孝到临夏去买手机卡,不识字的他请临夏州公安局禁毒科副科长宗伟东帮忙在买卡的单子上签字。此时的马进孝已经结识了几个与禁毒有关的警员。 通过宗伟东介绍,马进孝结识了宗的同学、时任兰州市公安局西固区分局禁毒大队副大队长赵明瑞。赵明瑞为了完成缉毒任务,要求马进孝帮他“经营”毒品案子,并许诺每克毒品的奖金为20块钱。 2001年7月初,马进孝接到赵明瑞的电话。两人在兰州滨河路边见面,赵明瑞要马进孝一定想办法找上一个“毒贩子”。当天下午,马进孝找到了坐台小姐彭清(化名)。 彭清于2001年4月随丈夫从天水市甘谷县盘安镇来到兰州,最初在大街上摆摊卖豌豆为生。因为厌倦了被城管人员四处驱逐的生活,彭清选择了“坐台”这个职业。 在兰州小西湖一个歌舞厅里,彭清通过省公安厅一位警察认识了马进孝。 “这位警察朋友在和彭清发生关系后被她害了一下,受了处分,还差点被开除。”马进孝受这位警察朋友之托,要想办法找些毒品报复彭清。找到彭清后,马进孝以1万元的报酬诱惑她运送2公斤毒品,并介绍彭与假扮要货的西安大老板(实际是赵明瑞和其部下倪兴刚)认识,让他们以后直接见面交货。 马进孝回到东乡县老家,找到马宏宝,让他“加工”两公斤毒品。马进孝和马宏宝等人先将几元一瓶的扑热息痛药片蒸软,再放在模子里用千斤顶压实,做成一个个“标准”的方块,然后在外面敷上一层薄薄的真海洛因,这样“海洛因”道具就完成了。“总共压了五块子,数量有两公斤。”马宏宝说。 7月20日,马进孝电话与赵明瑞商定由彭清“交货”的具体时间、地点。2001年7月21日早上,在兰临公路65公里处,当彭清交给赵、倪时人赃俱获。 案子搞成后三天,马进孝从赵明瑞处领到4.5万元奖金,领奖后第二天就给马宏宝“毒品”制作费3万元。赵明瑞和他的同事也因为破案有功,各有奖赏。 2001年12月19日,也就是彭清被关进看守所的第5个月,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贩毒罪一审判处彭清死刑,缓期2年执行。“我对法律不懂,同监关押的嫌犯对法律也不懂,大家就对我说:死缓,死缓,就是缓几天杀头。”惊恐慌乱中的彭清脑子里一片空白。 “当时我就哭了,我也不想丈夫,也不想儿子,我只想到等死。”等到彭清渐渐地平静下来,上诉的法定期限已经过去,而兰州中院的判决自动生效。 死亡的念头不断地萦绕在彭清的心头。一夜之间彭清的一头修长的秀发变白了,同监关押的嫌犯就对她说:彭清,你把头发染染吧,一头白发看起来特不舒服。彭清也感觉很不是滋味,就向看守所有关负责人申请,买了黑色染发剂染了头发。也许染发剂质量有问题,染出来的头发却成了黄色。 就在彭清一夜白头的时候,甘肃省高院进行死刑复核时发现了疑点,将彭清案发回重审。2003年6月5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另组合议庭,重审了彭案。 2004年6月9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判决彭清无罪。 2004年8月2日,被羁押3年零12天的彭清走出了兰州市公安局西果园看守所的大门。那天,彭清记错了儿子的年龄,但立即被带着玫瑰花来迎接她的丈夫纠正过来。现在彭清的惟一心愿就是“跟丈夫回老家去,过老百姓的日子”。 今年10月,彭清的婆婆告诉记者:“家里苹果一收完,彭清和丈夫小张又到兰州隐姓埋名打工去了。” 杨树喜背诵了“28条” 出租车司机杨树喜“再也没法开出租车”了,因为22个月的监牢生活和死刑判决的精神折磨已让他“脑子糊了,记忆力也衰退得厉害,认不清兰州大街小巷”。 2004年10月26日,本报记者来到兰州市七里河区阿干镇大水子村,杨树喜正在公路旁的公共厕所里掏粪,而路边行人纷纷掩鼻疾走,“准备给地积点儿绿肥。”杨树喜憨厚地笑笑说,他现在已是一个地道的农民。 随着陌生人的到访,杨树喜又打开尘封已久的记忆。 2001年7月26日下午,杨树喜像往常一样开着自己的红色桑塔纳在兰州市小西湖汽车站候客,没过多久,一个西装革履、夹着公文包的高大男子招手上了杨树喜的出租车,说是“要坐飞机去上海出差,回临洮县取身份证”。到了定西地区临洮县,租车人下车,将一个红色提包丢进后备厢,并托杨树喜把包送到兰州滨河饭店。 不明就里的杨树喜开车返回兰州,刚开出几百米远,不料十几个临夏州公安局缉毒支队警察从天而降,拦住他的出租车后,从其后备箱的红包中查获8块共3279克的“海洛因”。杨树喜有口难辩,被送到了临夏县看守所。 刚到看守所的几天,杨树喜整日在想为什么自己会被冤枉贩毒,弄得“脑子糊里糊涂,昏昏沉沉的”。不久,家里请来一个律师,律师在会面时劝杨树喜“认下”案子,他会尽力为其辩护,以争取轻判。但是自认清白的杨树喜一口拒绝,“就是明天把我拉去枪毙,我还是认为我无罪。”杨树喜和律师谈崩的消息很快传遍了整个监仓,“和律师谈崩了,他死定了!”狱友们私下里议论说。 忍受煎熬的杨树喜开始似懂非懂地研究起由看守所提供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这套有字典那么厚的法律书分上下两册,共499条。”从没有学过法律的杨树喜天天都硬着头皮啃这些艰涩、枯燥的条文,“我还背诵了其中的28条,准备开庭为自己辩护用。” 2002年1月6日,临夏州中级人民院开庭审理杨树喜一案,在法庭上,一肚子冤屈的杨树喜见到妻子、朋友,顿时泪如雨下,脑子“嗡”的一下,晕了过去。“本来想用背诵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的28条条文,来为自己辩护一下,哪知道到了法庭却没有用上。”杨树喜回忆起当时的情形,觉得有点儿好笑。 2002年1月28日,临夏州中院以“运输毒品罪”一审判处杨树喜死刑。当天下午,杨树喜的双脚被铐上了脚镣,但他没有流泪,并立即提出上诉。 回到看守所,被判死刑的杨树喜“待遇”和地位立刻得到了提高:狱友立即用布条把杨树喜的脚镣缠起来,防止硌伤脚踝;而他的床位也调整到宽一些的2号,有什么好吃的,杨树喜也享有优先权。在此之后,杨树喜每天要做的功课还是研究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的400多条条文。 2002年4月28日,甘肃省高院二审时认定一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并撤销死刑判决发回重审。消息传来,临夏县看守所80多名狱友都为之沸腾,狱友们还举行“号子”里特有的纪念仪式:他们脱下鞋子,用鞋底轻打杨树喜的屁股80下,以庆祝杨树喜逃过死劫,获得“新生”。 杨树喜说,发回重审后,“我心情舒畅些,感觉总有一天要真相大白的”。 2002年11月20日和2003年4月29日,临夏州检察院两次来人,让杨树喜指认租车人,杨树喜都一眼指出。经过多次调查,临夏州检察院决定撤销对杨树喜的公诉。 2003年5月21日,杨树喜正在看守所的院子里剥大豆,这时看守所的李管教轻轻走到他的身旁,低声说:“杨树喜,你被无罪释放了。” “你说啥?”杨树喜一下子蒙了,没有反应过来。 “去收拾行李,准备回家吧!”李管教提高了音调,这下杨树喜才缓过神来,他赶紧把被子等个人物品都分给狱友,自己什么行李也没有带回去。 接到领人通知的郝惠英带着裹尸布匆匆赶到临夏公安局,准备将因“贩毒”被判死刑的丈夫的尸首运回,但她惊喜地发现,原来丈夫被无罪释放了。此时,他们17岁的孪生儿子杨增强、杨增富正和爷爷奶奶拿着纸钱、麦草,在家门口等待迎接“亡灵”。 杨树喜的突然出现,让许多邻居、亲戚朋友不敢相信,“都以为判死刑已经不在人间,现在就像天上掉下来一样。”许多人带着礼物来看望绝处逢生的杨树喜,“我们家光鸡蛋就收了三大筐。”杨树喜乐滋滋地说。 出来之后杨树喜才明白,当年的毒品案是由临夏州公安局缉毒支队队长丁永年与马进孝合谋炮制的,由马进孝出面雇其车运送8块毒品,而丁永年在后守株待兔。 荆爱国歇斯底里地喊了声“冤枉” 栽赃杨树喜仅仅半个月后,神秘失踪的租车人马进孝又和临洮县公安局合作,完成了一个“大手笔”。 2001年,因为临洮县公安局的缉毒任务还没有完成,并且“缉毒队在全地区公安系统的各项评比中都是倒数第一”,临洮县公安局副局长张文卓和缉毒队长边伟宏便找到马进孝,要其“策划一件毒品案子”。按照计划,马进孝首先将从毒贩购买来1000克毒品“加工”成毒品道具,然后由马找人运送,而临洮县公安局负责在运输途中或交易中截获。 2001年8月11日,出租车司机荆爱国清楚地记得那天是星期六。在马进孝导演的相似的情节里,荆爱国的车上被搜出一个深蓝色的帆布包,包里装有9块共计3669克的“海洛因毒品”。这就是在当地轰动一时的“8·11”特大运输毒品案。 案子“侦破”后,张文卓、边伟宏从缉毒经费中以奖金的形式支付马进孝购买1000克毒品的价款,加工用药费用共计5.5万元。后来又给马进孝结婚贺礼2800元,而且此前支付马进孝的“经营案件”费用共7800元,也一并在缉毒队的经费中结算。 刚进看守所那几天,荆爱国老是想不通,“为了挣80块,把自己的小命都快要搭进去”。想着想着,大脑突然停止,什么也不想了,眼睛直直冲着墙角,心里问道,为什么?为什么!“那时,我差一点疯了。”荆爱国每天自己劝自己,“不要去想,身体要垮了,什么都谈不上。” 为了支撑自己虚弱的肉体,荆爱国开始拼命寻找精神食粮和依托。因为监仓里没有什么东西可读,荆爱国便把仅有的一张报纸颠来倒去反复看3天。但这种状况很快得到改变,因为7号监仓转来一个经济罪犯,是兰州某证券公司老总,看守所允许他订一份《南方周末》,还可以把杂文、历史等方面的书籍带进来看。荆爱国也跟着沾光,不断从书、报中汲取“活下去的勇气和力量”。 “我看过《南方周末》登过的‘枪下留人’的文章,另外还记得有篇文章说一个老太太因为儿子冤死在派出所,屡告屡败。为讨回公道,她变卖所有家财,一个人披着大衣在10平方米的房子里研究一堆堆的法律书籍。”这位老太太的经历打动了荆爱国,更坚定了他那颗曾经脆弱易碎的心,“我一定要活下去,我要看看自己究竟是怎样一步步被冤枉的。” 2001年年底,临洮县缉毒队在全区公安系统各项考核中名列前茅,边伟宏被地区公安处评为“全区优秀人民警察”,缉毒队被评为“全区公安系统先进集体”。同时,定西地委、行署,临洮县委、县政府分别对缉毒队给予了表彰和奖励,共得奖金73380元,张文卓、边伟宏各得奖金1000元。 2001年11月20日,甘肃省定西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荆爱国“贩毒”一案,一审法官宣布“判处荆爱国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话音未落,荆爱国突然歇斯底里地大喊一声:“冤枉!”顿时,法庭秩序大乱,荆爱国立即被法警带离法庭,送往看守所。 一回到看守所,荆爱国戴上了死刑犯才用的脚镣,听到自己每走一步就“咣当”一声,荆爱国的眼泪汩汩而出,但当他蹲在墙角却禁不住大笑起来,“其实当时我心里很苦,那种苦无法来形容。”荆爱国事后回忆说。 看守所所长在给荆爱国戴脚镣的时候说,你还有一次机会,可以上诉。荆爱国向甘肃省高院提起上诉,按规定4个月内会有答复。眼看省高院答复期限步步逼近,荆爱国开始害怕了,他怕这次还是判死刑。于是,他给自己写了一首无名诗: 冤狱洮阳镇, 脚镣伴百日。 梦系金城春, 早日洗得冤。(金城指兰州——编者注) 2002年3月18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就荆爱国案终审裁定: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撤销定西中院的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接到省高院判决书那天,荆爱国特别高兴,受到情绪感染的送文书的法官还给他点了一支烟。下午,荆爱国除去了脚镣,他向看守所所长请求要到放风的院子里跑几圈,所长没说话,默许了。“那天跑得真的很轻松,很畅快!”摆脱死神阴影的荆爱国活力四射。 2003年1月4日,被关押17个月的荆爱国被无罪释放。“我被扣压的出租车呢?”“我被无辜关了这么长时间怎么办?”刚被无罪释放的荆爱国没有想象中的欣喜和兴奋,反而质问办案法官。 毫无例外,荆爱国被羁押后,马进孝再次“蒸发”得无影无踪,没有一丝痕迹。 马进孝的谢幕演出 2001年的一天,马进孝接到家里人的电话,说儿子马自强在兰州西固区偷摩托车时被抓。在临夏州公安局缉毒支队队长丁永年点拨下,马进孝找到兰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三大队,希望“通过搞成10公斤毒品的案子”,来回报禁毒支队,以换取公安局释放其子马自强。 兰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立即派人和马进孝取得联系,双方一拍即合。“禁毒支队的王指导员说我儿子的事情由他们办,并且在案子上每克毒品奖励和临夏州公安局给的奖金一样:二十元。”马进孝事后向审讯人员透露。 不久,马进孝拿着兰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的介绍信,和王指导员等人一起将其儿子马自强从西固区看守所接出来。而马进孝也开始实践自己的诺言,他让马宏宝又加工了10公斤的毒品道具“海洛因”,同时以3万元的代价让临夏州东乡县农民马有奴四将这“毒品”从沙塄木材场送到兰州。 2001年9月18日,马有奴四租乘袁旺(化名)的红色夏利出租车前往沙塄木场运送毒品,在兰郎公路35公里处被“截获”,查出“海洛因”25块,总重10000克。几番讯问过后,袁旺被送进了兰州西果园看守所。 “在电视台密集滚动播出的新闻中,除了有袁旺脸部大特写,还有堆在袁旺面前码得非常整齐的25块重达10公斤的‘海洛因’。那几天我们不敢打开电视,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他们插播这条新闻。”袁旺的妻子提起“9·18”就心碎。 袁旺在看守所每天晚上睡不着,眼睛盯着天花板,时刻在想“为什么抓我?毒品和我没有关系呀。”有时太累,袁旺就眯一会,但又会突然“啊”的一声惊醒。 袁旺很幸运,因为运毒的马有奴四被当场抓获,12天后自己就被释放。2001年9月30日,释放的那天,袁旺小心翼翼地问办案警官:“被关了这么多天,公安局该有什么说法?” “接受调查,这是公民的义务!”警官答道。 “义务?”老实忠厚的袁旺一听再也不敢说什么,没有什么手续和说明,就这样不清不白走出了看守所。袁旺出来了,而他那十几天几乎粒米未进的妻子也病到了。 “这两年来,许多朋友不和我们来往了。我们几乎也不到别人家走动。”袁旺很无奈,“直到现在,在许多人眼里我还是大毒枭,说我出来是用钱保出来,‘卖大烟有钱’;真要是贩这么多毒品,多少钱都保不出来。” 现在袁旺的儿子每天都要学习到深夜,“我们有时劝他不要这样拼命,他一声不吭,自己埋头苦学。”袁旺说儿子看到爸爸遭遇不公,发誓一定考出去攻读法律专业,不让父亲再蒙此大难。 揭开连锁黑幕 考虑马进孝在“9·18”特大毒品运输案中的能力,兰州市公安局欲将其设为专案特勤,并想通过马进孝挖出更大的毒枭;但同时兰州市公安局也怀疑他“以提供情报为名,利诱他人运送毒品而自已骗取毒品奖金”。 2001年12月28日,兰州市公安局在临夏市一汽车装饰部门前将马进孝抓获,并立即组织人员对马进孝进行审讯。但出人意料的是,马进孝供出了与张文卓、边伟宏一起合谋制造了荆爱国贩毒假案的事实。 兰州市公安局将此情况向省公安厅汇报后,引起省厅领导的高度重视,立即派人展开调查,并将荆案所获毒品重新鉴定,结果除表皮、外角部检出含量0.1%—0.19%的海洛因成分外,9块毒品内部均未检出海洛因成分。 为确保案件质量,甘肃省公安厅决定对2001年全省公安机关破获的数额较大的毒品案件逐案进行排查复核,同时,省公安厅决定派专人赴临洮调查“8·11案”。 通过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和省公安厅共同努力,与马进孝相关的不法警员相继受到法律的惩罚。 甘肃省一位领导作出批示:“毒品案件的来源一定要搞清楚,公安设圈套,陷害无辜者,无异于图财害命,太可恨,太可恶。” 2002年8月16日,定西县法院判决张文卓、边伟宏的行为构成徇私枉法罪,判处张文卓有期徒刑5年;判处边伟宏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随后,定西地区中级法院以徇私枉法、滥用职权两项罪名重审一审判处张文卓10年有期徒刑,张又提起了上诉。据记者了解,闻知法院提高审级后,边伟宏突然失踪。 2004年6月,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将临夏州公安局禁毒支队原支队长丁永年一审判定的6年有期徒刑终审改判为有期徒刑3年。 很快,马进孝又爆出了曾与西固区公安分局赵明瑞、倪兴刚合谋搞了一起毒品案件,陷害彭清贩卖两公斤“毒品”的内幕。 在彭清判决无罪后的第9天,2004年8月11日,兰州市七里河区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制造彭清贩毒假案的警察赵明瑞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倪兴刚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而险致数名无辜人物命丧黄泉的马进孝,目前已由检察机关向兰州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罪名为贩卖毒品。   [1]  [2]  [3]  [下一页] 相关专题:南方周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