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2004年度居民供暖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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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10:10 开封日报 | ||||||||
在市委、市政府以及开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的高度重视下,开封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明热能公司已实现资产转让,由开封市金盛热力有限公司顺利接收。 开封市金盛热力有限公司立足以人为本,以诚信经营、热情服务为企业宗旨,以不断满足广大热力用户需求为企业目标,以实现长远发展、致力于开封经济社会事业进步为企业追求。
入冬以来,尽管全国煤价上涨,供煤形势紧张,但为确保广大热力用户过一个温暖的冬天,特作以下承诺:供热时间90天,供热温度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供热价格保持原金明热能公司去年执行的价格不变。 为确保今冬供热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供热工作的有关事宜通告各位热力用户: 一、供热时间 今冬供热时间为11月20日前后至次年3月10日前后,包含各种检修停供时间,有效供热时间保证90天,如遇气温特殊变化,经上级批准适当提前或顺延。具体情况以届时公告为准。 二、收费标准及计费方式 依照物价部门核定标准: 1.供热老系统收费标准: 按每平方米每天0.14元。计费方式是根据用户房屋产权证登记建筑面积的80%及90天采暖期收龋 2.供热新系统收费标准:按0.05元/MJ收龋 3.设备维护保养收费标准:按每年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5元收龋 三、缴费方式与期限 1.缴费方式:没有分户供暖的,各楼以控制阀为单位,由楼长或代表收齐,集中缴付。分户供暖的可自行交费。 2.缴费时间:2004年11月5日至11月20日。周六、周日不休息。咨询电话:0378-3877811 四、其他规定 1.各楼栋没有分户供暖的,对于各种原因不愿意用热的住户,必须填写“终止用热申请单”,在楼长或代表的监督下,限期全部封堵(即脱离采暖系统)完毕,该楼栋方能缴费、供热。 2.以下情况的楼栋不予收费和供热: (1)楼栋“终止用热申请”户超过总户数10%的(已交费住户由热力公司退回供暖费用); (2)申请终止用热,但封堵找不到人或拒绝脱离系统的; (3)在规定时限内未全额缴纳热费的(除去已完成封堵的); (4)发生破坏热力设施的。 3.热力公司将对全部供热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其中室内部分材料费用自理。 五、本通告有效期为2004年度采暖期。 本通告最终解释权归开封市金盛热力有限公司 2004年11月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