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明年将全面取消优惠电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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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11:07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长春11月4日消息(记者刘源源)吉林省将从2005年1月1日起,全面取消优惠电价,省内所有高耗能企业,将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规定的电价政策和电价水平。 所谓“优惠电价”,是为了鼓励吉林省部分企业发展,根据省内实际情况制定的“工业电价”。现在吉林省享受优惠电价的企业主要分布在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等六个行业的三十多户企业。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张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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