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双受贿被判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11:45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 ||||||||
新华社成都11月3日电 记者从四川省彭山县人民法院获悉,中国建设银行彭山县支行原行长吴兆雄利用手中权力与妻子陈凤仙疯狂敛财近200万元。11月1日,彭山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吴兆雄被判有期徒刑18年,陈凤仙被判刑6年。 2001年3月,彭山某公司从彭山建行获得8笔共计97万元贷款后,陈凤仙多次在该公司负责人面前说:“打牌手气不好,炒股又亏了。”公司负责人随即送给了陈凤仙3万元现金。
法院还审理查明,吴、陈夫妇被扣押的财产中,扣除二人合法收入后,尚有141万余元的巨额财产二人无法说明其合法来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