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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 :个人有望申办驾校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14:15 大众网-鲁中晨报

  本报北京11月3日讯记者从交通部获悉,《机动车驾驶培训管理规定》正在交通部网上征求意见,11月7日截止,共计10天。从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只要符合条件,即可申请开办驾校,而没有硬性规定是集体、单位还是个人。

  新的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申请开办驾校须符合三个条件:有健全的培训机构和管理制度;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管理人员;有必要
的教学车辆和其他教学设施、设备、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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