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进“红利陷阱”8000人被骗4.45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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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5日01:30 辽沈晚报 | ||||||||
盘锦系列特大非法集资诈骗案终审判决 谎话编织美丽“陷阱” 在这一系列案件中,以邢健铭、尚艳秋、李毅勤等为首的“河北佳毅特种钢板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案是这些集资案件中最为典型,也最有教育意义的一个。
2002年年初,邢健铭(男,1964年4月22日出生,天津市南开区人)与尚艳秋(女,1962年7月28日出生,辽宁海城人)在辽河油田欢喜岭地区推销产品时,发现那里有人在搞非法集资,获利丰厚。于是,他们伙同于庆华(又名于斌)、张德斌(批捕在逃)与刘建国,以北京某有限公司要在盘锦地区筹集资金建立连锁超市的名义,开始非法集资诈骗活动。 谎称“超市的利润可观,投资周期短,利息高达35%”,邢健铭等人率先在欢喜岭进行非法集资。2002年4月初,同伙张德斌不知何故携带非法获得的1150万元集资款逃之夭夭,而邢健铭等人则继续非法集资,又骗得882万元。据警方统计,从2002年2月初到4月10日,这伙人以集资为名,共从1683名集资户手中骗取2470余万元,只返还本利700余万元。 在邢健铭等人进行诈骗活动时,他们又与李毅勤(女,又名李宛铭,1957年6月17日出生)“合作”,制造了一场更大的骗局。早在2000年底,李毅勤以中国香港某有限公司的名义与遵化市某集团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以6800万元购买了其下属企业——某精密冷轧镀锡薄板厂。随后李毅勤将其注册为“河北佳毅特种钢板有限公司”,但直到2002年4月10日,李毅勤参与非法集资时,还未支付过一笔购厂款。 2002年3月,还未潜逃的张德斌将邢健铭介绍给了李毅勤,彼此谈得很投机。一个半月后,邢再次找到李毅勤,称可以为她在盘锦地区以吸纳股金的形式筹集资金。此刻正为资金发愁的李毅勤听后很高兴,便同意让其以入股的形式筹集资金。 2002年4月20日,邢健铭等人开始以“河北佳毅特种钢板有限公司”的名义集资。4月27日,邢键铭先期进行的“超市集资”需要返还本利,而由于资金不足,他们便要求李毅勤先垫付集资款。到了此时,李才得知邢等人原来在干非法集资的勾当,但为了筹集更多资金,她同意继续合作。于是,邢健铭等人一面以“河北佳毅特种钢板有限公司”的名义继续集资,一面返还“超市集资”的集资款。为了让更多的人参与集资,这伙不法之徒竟然挖空心思虚开股权证、收据,即空投集资款,造成踊跃集资的假象,欺骗群众参与集资,受骗群众以为不费吹灰之力就会有高额回报,毫不担心地加入了集资的队伍。 骗局得逞挥金如土 从2002年2月5日到5月20日,邢健铭、尚艳秋、刘建国等人共集资人民币9801.62万元,而李毅勤从2002年4月10日至5月20日,共集资人民币7330.46万元。李毅勤共收到集资款人民币6000余万元,她用其中2200万元替邢健铭等人返还“超市集资”的本金和红利,用380万元购买了遵化市某院内的土地、办公楼及相关设施,支付购厂款350万元,为“河北佳毅公司”支付购置设备费、维修费和人员工资等共500余万元,以73万元购买一辆奔驰轿车。邢健铭、尚艳秋、刘建国把集资款一部分用来返还本金和红利,其余的则是大肆瓜分。在进行所谓的“超市集资”期间,他们每人分得集资款50余万元。在为“河北佳毅公司”集资期间,每人又分得集资款约260余万元。 非法集资还有5伙 在邢健铭等人进行非法集资诈骗的同时,在辽河油田欢喜岭地区同样进行非法集资的还有另外5个团伙,分别是“长春吉丽日用化学有限公司”、“哈尔滨金绿洲发展有限公司”、“牡丹江生物复合肥厂”、“天津大昊公司”、“黑龙江省尚志市华夏民俗文化城经营有限公司”。而其中“长春吉丽日用化学有限公司”是规模比较大,波及面比较广的一家。据警方统计,高青山、关晓明等人成立的吉丽公司在整个集资诈骗过程中,共集资约3亿元人民币,返还本金和红利约2亿元人民币,约有1亿元人民币的集资款无法返还,受骗群众达3000余人,并造成了代办员李某的妻子服毒自杀,代办员姜某的母亲上吊自杀的严重后果。 法律严惩涉案人员 经过审理,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后,邢健铭等人提出上诉,日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邢健铭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高青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关晓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毅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尚艳秋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参与集资诈骗的人员均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记者感言 天上岂能掉馅饼 虽然涉案的犯罪分子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可是那些因为参与集资而倾家荡产、妻离子散的家庭又将怎样面对新的生活呢? 天上真能掉下“大馅饼”?只要稍有经济常识的人都知道,一个企业正常的年利润不会超过20%,而那些非法集资的人却鼓吹了一个又一个“经济神话”——四十天为一个周期,利率高达20%—30%。如果换算成年利率就是200%—300%,岂不让人笑掉大牙?之所以有这么多人落入到非法集资的圈套中,这里面除了骗子演技高超,恐怕在高利率的诱惑下铤而走险的心理也是最终酿成悲剧的根源吧。 如今,犯罪分子已经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但受骗群众却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在对受骗群众表示同情的同时,我们希望更多的人提高警惕,不要被那种“天上掉下的馅饼”所诱惑,成为犯罪分子的“猎物”。 核心提示 2002年以来,辽河油田欢喜岭等矿区先后发生多起非法集资案,不法之徒以高额“红利”为诱饵,大肆进行非法集资活动,共骗取4.45亿元人民币,受骗群众达8000余人。 这一系列非法集资活动中,犯罪分子之猖獗、受害群众之多、涉案金额之高、影响面之大,在盘锦市建市以来是绝无仅有的。盘锦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历时16个月,终将涉案的40余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日前,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依法对涉案人员作出终审判决:3人判处死缓,6人判处无期徒刑,其他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特派盘锦记者 罗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