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莒县校园砍人案后续:凶手贾庆友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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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5日03:5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11月4日上午10点钟左右,让人关注的莒县“9·20”校园砍伤小学生案有了一审判决结果,罪犯贾庆友因故意杀人罪、绑架罪,被数罪并罚,判处死刑。 据了解,在听到审判长宣布自己被判处死刑后,犯罪嫌疑人贾庆友的表情异常冷静。当审判长问他判了什么刑、怎么判的、并告知他的权利时,他都一一进行了回答,并表示认罪伏法。同时,贾庆友表示,自己要上诉,苦求“给自己留下一条活路”。据山东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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