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服兵役最高罚款2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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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5日03:59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罗暄)昨日,记者从重庆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获悉,该市对违反兵役法规的行为的惩处作了明确规定。依法应当履行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逃避、拒绝兵役登记或者征兵体格检查的,将由区县(自治县、市)兵役机关处3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在两年内依法不得被录取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职工,不得出国或者升学。 此外,有隐瞒情况、弄虚作假以及采取其他手段庇护公民逃避服兵役的;在规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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