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中国拟出台法规防范网上侵犯著作权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5日07:55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1月4日电(记者邱红杰)“著作权人发现互联网传播的内容侵犯其著作权,向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提出通知后,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措施移除……”记者在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4日联合举行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行政保护办法(草案)》听证会上了解到,这一办法的出台可望赋予著作权人新的维权手段。正在征求意见的这个办法还规定,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明知互联网用户通过网络实施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或者经过著作权人的通知,仍不采取措施移除,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依法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
,或处以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的罚款,或者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国家版权局介绍,中国信息网络事业蓬勃发展,促进了各类作品的广泛传播,但也同时滋生了大量的侵权盗版活动,呈愈演愈烈之势。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问题逐渐成为热点。

  这一办法草案涉及到相关的权利、责任和行政处罚办法等内容。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代表,专家学者、国内部分互联网服务企业的代表、网络用户代表及著作权人代表80多人参加了听证会。与会人士对这一办法的管辖范围、概念的表述、可操作性等方面提出了大量意见和建议。中国在2001年修改了著作权法,增加了作者、表演者和录音录像制作者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规定。目前国务院法制办也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列入2005年的立法计划。

  据介绍,在相关的条例出台之前,为有效保护相关权利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打击利用互联网的侵权盗版行为,使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正确、有效地执法,国家版权局会同信息产业部起草了这个办法。办法计划在年底前出台。(完)(责任编辑:刘强)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Twins
友谊第一乱世佳人
维他小子
多吃水果海底世界
有声有色
夏日狂哗依依不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