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要求各地命案侦破实行“一长双责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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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5日08:26 金羊网-新快报 | ||||||||
公安部要求对命案侦破工作一抓三年 据新华社电 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对命案侦破工作一抓三年,争取到2007年底,实现全国命案发案数下降、命案逃犯数下降、命案破案率上升目标。 昨日公安部在南京举行的全国侦破命案工作会议还要求落实“一长双责制”。
“一长”就是公安局长,职责任务有两条: 市、县两级公安局长、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要对本地侦破命案工作负领导责任; 接报杀死1人的命案,县级公安局长、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要到现场,接报杀死2人以上的命案,地市公安机关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要到现场,负责案件侦破的指挥、协调工作,把握全局,调动相关警种,提供装备、警力、经费等保障,任命专案组长,督促侦查破案工作。 “双责”是指,专案组长要对案件整个侦查办案工作负责任;地市级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所长、县市区级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室主任要对现场勘验、检验鉴定和刑事技术工作负责任。(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