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将绕过“包工头”领工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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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5日08:50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 ||||||||
据新华社电建筑业企业今后将把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而不是通过“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转发。企业还可委托银行向农民工发放工资。 这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近日联合发布并施行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企业违反国家工资支付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将被记入信用档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进行
《办法》指出,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企业因被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追回的被拖欠工程款,应优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又讯建设部4日宣布,截至10月22日,全国2003年内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已基本解决,2003年以前拖欠的171亿元,已经偿付146亿元。(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