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傣妹”被罚117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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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5日08:51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 ||||||||
晨报讯昨天,南京市对傣妹火锅店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决定,共没收罚款117.04万元,这也是南京有史以来对食品安全问题处罚最重的一次。 南京市卫生监督部门查明的主要问题包括:傣妹秦淮店、傣妹瞻园路店和傣妹海棠里店三店分别于2004年8月21日和8月23日起,一直购进并使用由位于建邺区河北村151号的加工点加工的锅底辣油及酱料进行食品销售活动,该加工点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并于1
作者:刘颖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