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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官要断家务事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5日08:58 潇湘晨报

  据新华社电经过3年的紧张工作,《河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于今年9月1日颁布实施。这部被称为“我国第一部以条例形式出台的有关家庭暴力的法律规定”,从家庭暴力的预防、制止到综合治理,明确规定各部门各单位“清官要断家务事”,不得推诿扯皮甚至枉法裁判,否则将受到严厉处罚。

  新的条例明确规定“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
他组织的共同责任,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并进行举报投诉”,有关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应当依法处理,不得以“家庭纠纷”为由不予处理或者推诿。

  为解决举证难,《条例》规定,经家庭暴力受害人请求,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应当为其提供遭受家庭暴力的有关证明。同时规定,公安机关在接到家庭暴力报警时,应当迅速出警,及时制止,做好调查取证。对实施家庭暴力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的,经受害人请求或者委托他人提出请求,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给予施暴人相应处罚。医疗卫生机构对家庭暴力受害人应当给予治疗,做好诊疗纪录,并告知受害人保存相关证据。

  解决家庭暴力问题,单靠部门或司法机关远远不够。《河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规定,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应在各级政府组织领导下实行综合治理。在家庭暴力预防工作上,条例规定各单位部门应密切配合,及时解决家庭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并在法制宣传教育、劝阻、调解和对受害人的救助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要求政府及有关权益保障机构协调配合,为受害人提供临时紧急救助,并“建立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维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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