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毒瘤”催生家庭暴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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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5日08:58 潇湘晨报 | ||||||||
据新华社电2003年,河北省妇联重点对209例导致受害人死亡、残疾等后果严重的家庭暴力案件进行了全面剖析,其中妇女遭受家庭暴力案件199起,占到了95.2%,老人、儿童等弱者10件,占4.8%。分析结果令人吃惊:家庭暴力中的施暴者几乎不分种族、年龄、职业、文化层次,发生原因同样多元化,涉及方方面面,但主要表现为下列几种: 一是受封建文化影响,大男子主义严重,视妻子为私有财产,无视其尊严与意愿为所
二是丈夫有婚外情成为引起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之一。在209起案例中,这类案件有52例,占到了24.9%。 三是婚姻基础不牢、夫妻感情不和,这类家庭没有建立起良好的夫妻感情,双方在思想、性格、生活习惯上差异较大,容易导致家庭暴力的发生。这类案件有31例,占到了14.8%。 四是施暴者大多脾气暴躁,心胸狭隘,有较强的控制欲望,生性自私多疑,因此而引发的家庭暴力案件24件,占1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