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院院长受贿四万多元断送大好前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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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5日09:00 云网 | ||||||||
云网11月5日消息记者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获悉,原云南省大关县人民医院院长受贿4.5万元,因而断送了原本令人羡慕的美好前程。 现年36岁的佘某,在其人生道路上可谓一帆风顺。年仅33岁时,他就作为后备干部当选为大关县人民医院院长。在担任院长期间,他在强化医院业务骨干培训以及内部管理等方面都作出了一定贡献。
然而,佘某未能抵挡住金钱的诱惑,利用职权进行权钱交易而断送了大好前程。2002年春节前,佘某在家中收受向医院推销药品的四川宜宾市推销商周某现金3000元。同年春节后,佘某在办公室内收受该院职工集资建房承包商李某送来的现金1万元。2003年1月,佘某在大关县一歌舞厅内,收受向该院销售电脑的经销商黄某送来的现金1.4万元。同年6月在昆明又收受黄某现金3000元。2002年在大关县人民医院修建大楼期间,佘某在昭通市一娱乐城收受承揽门窗安装的胡某现金2000元。在担任院长期间,佘某还在其办公室内先后5次收受向医院销售药品的邹某现金1.3万元。 今年2月,大关县人民检察院接到举报,反映佘某涉嫌犯罪的情况。检察机关随即立案侦查,并批准逮捕佘某。经过查证,佘某利用职务之便涉嫌受贿4.5万元的犯罪事实浮出水面。随后,检察院将其推上了被告席。近日,大关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佘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王劲松张宏柱)(云南频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