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位河南民工露宿地头翘盼打工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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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5日09:21 河北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吴艳荣)在一大片棉田里,有一大两小3个塑料棚。这就是27位河南民工的“家”。 11月3日,记者赶到霸州市南艾头村的棉田边,看到3个塑料棚,大的约10平方米,19位民工挤在里面过夜,两个小棚则由两对年轻夫妇居住。还有几位民工,有的睡在棉花垛旁,有的睡在棉田承包人简易窝棚的檐下。就这样,他们已经住了一个多月。
民工李营军介绍说,他们大部分来自河南省鄢陵县安赵村,是经该村王洪超介绍,到霸州胜芳南北板厂南厂打工的。该厂老板张华义,也来自河南。事先双方说好拿计件工资。但从2月17日上班第一天起,民工从未按时拿到过工资,每月领到的仅是几十元钱的饭票和工资“白条”。出于对老板是老乡的信任,他们一直干到9月中旬。这期间,他们曾多次讨要工资,却被老板以种种理由拒绝。9月14日,他们要求支取部分工资,再次被拒绝后,不得不集体辞职。 背着空空的行囊,27位民工绝望地离厂,到附近农村帮棉农摘棉花。产棉旺季,摘得多的每天能拿到20元工钱。可眼下临近冬季,棉花剩得越来越少,每天每人只能拿到几元钱。 住在田间地头,吃饭成了大问题。没有水,就喝用来浇地的井水;没钱买菜,每天只吃馒头、咸菜;许多人开始感冒、拉肚子。可是,即使这样的条件,他们也维持不了多久了,天气一天天冷起来,眼看着棉花就要摘完,他们无可奈何。 王洪超后悔得要命,感觉自己无法面对每一个人。本想带老乡出来挣几个钱,没想到钱没挣到,却跟着一块儿遭罪。他媳妇和1岁零8个月的女儿也跟着他住在棉花地里。 尽管如此,27位民工仍心存希望,一直没有停止努力。9月25日,他们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仲裁申请。29日,劳动部门开庭审理此案。厂方以工人生产残次品、集体罢工等行为给厂方造成经济损失为由,拒绝支付工资。为解燃眉之急,9月30日,霸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部分裁决,要求厂方在5天内付给每位民工1000元工资,先解决民工吃饭问题。5天后,案件交霸州市法院执行。然而,民工至今仍未拿到一分钱。 11月2日,在组织当事双方调解不成的情况下,霸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民工工资剩余部分作出裁决,要求胜芳南北板厂南厂一次性给付民工工资56186.60元,经济补偿金14046.65元。 裁决已经生效,但是民工能不能拿到钱。何时才能拿钱?他们心里仍没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