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隆重表彰贾春梅许少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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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5日09:21 河北日报 | ||||||||
他们分获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和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称号,省委授予其河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决定在全省广泛开展向他们学习活动 本报11月4日讯(记者骆继荣)今天上午,省委隆重召开大会,表彰“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贾春梅和全国“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许少安,授予二人“河北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省委同时决定,在全省广泛开展向贾春梅、许少安同志学习活动。
省委常委、组织部长付志方宣读了省委有关决定,并与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金国分别向贾春梅、许少安颁发荣誉证书。副省长才利民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白润璋,省政协副主席王建忠和省法院院长刘瑞川、省检察院检察长侯磊等出席会议。 邯郸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贾春梅从事检察工作25年,始终工作在办案第一线,多年来高质量地办理公诉案件700余件。她被选为党的十六大代表,先后被国务院和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以及我省授予荣誉称号,先后9次立功,并在今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单位举办的第五届“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评选活动中当选,成为我省首位获此殊荣的检察官。 许少安历任乐亭县公安局局长、唐山市公安局副局长兼刑警支队长,先后两次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被中组部、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和人事部命名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并当选为党的十六大代表。今年9月,他在公安部等单位共同举办的“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评选活动中光荣当选。 刘金国代表省委向贾春梅、许少安表示祝贺。他指出,贾春梅、许少安的奋斗经历和感人事迹,集中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体现了共产党员的优秀品质,展现了新时期政法干警的崭新风采。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贾春梅、许少安为榜样,在本职工作中做出一流成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