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严令各地必破命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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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5日09:50 上海青年报 | ||||||||
据新华社电公安部负责人4日在此间表示,今年年初开展的全国公安机关“侦破命案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战果,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对命案侦破工作一抓三年,争取到2007年底,实现全国命案发案数下降、命案逃犯数下降、命案破案率上升目标。 “一长双责制”落实破命案
为实现这一目标,公安部要求落实局长领导下的命案侦破专案组长负责制和刑技部门负责人负责制,简称“一长双责制”。 “一长”就是公安局长,职责任务有两条:市、县两级公安局长、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要对本地侦破命案工作负领导责任;接报杀死1人的命案,县级公安局长、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要到现场,接报杀死2人以上的命案,地市公安机关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要到现场。“双责”是指,专案组长要对案件整个侦查办案工作负责任;各级刑技负责人要对现场勘验、检验鉴定和刑事技术工作负责任。 严打黑恶势力等3类犯罪 3类犯罪活动被列为重点打击对象:对祸害一方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要坚决摧毁;对绑架、街头抢劫、抢夺、入室盗窃、盗抢汽车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要及时给予有力打击;对扬言投毒爆炸、敲诈勒索等影响公众安全感、造成社会恐慌的犯罪案件要及时破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