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定下今年到2008年依法治市的五年规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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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5日10:07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 加强立法工作,制定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衔接、适应福州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中小学要开设法制教育课。 昨日,福州市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召开,部署了从今年到2008年依法治市的五年规划。
福州定下的“依法治市”措施包括:在今后的五年内,完善立法机制、程序,科学安排立法项目,适时将在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立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等。 此外,福州还将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提高各级政府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建立对违法决策造成严重后果者责任追究制度。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实现从注重管理向注重服务转变,创新层级监督新机制。 完善居民、村民自治机制和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专项治理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 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和保障体系,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法律服务要介入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并向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延伸。 将建设“平安福州”作为依法治市的载体和抓手,推动依法治市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完善“严打”长效机制,始终保持对社会治安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和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路面“两抢”和入室盗窃案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提高满意率。 N本报记者 李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