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水遭拖欠 民航机长要与公司解除合同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5日13:33 法制晚报 | ||||||||
东航向两名机长索赔800万 府晓和丁健都是中国东方航空江苏有限公司机长。今年7月,两人同时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辞呈,中国东方航空江苏 有限公司未正式同意两人辞职,之后的8月份,两名机长未再去上班 。同月,两人向江苏省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请,要求 解除劳动合同。东航公司在两人上诉后不久便提出反诉,要求两名飞行员每人赔偿各种损失共计400余万元
昨日14时30分,本起案件准时在江苏省劳动厅三楼的仲裁庭开庭。由于原告在赔偿金方面质疑较多,因此仲裁庭 没有当庭判决。文/ 《金陵晚报》 庭审出现三大焦点 辩论焦点一: 拖欠是否存在 原告观点 东航公司拖欠两原告在内的所有飞行员的小时费,当月的小时费要等两个月后才能发放。 被告观点 由于如今的市场较之以前有较大扩展,因此飞行员小时费的核算工作量和程序都有所增加。 辩论焦点二: 合同附件是否已公示 原告观点 在当初签订合同时,东航公司并没有向两人出示任何附件。 被告观点 附件已经刊登在东航公司的刊物《东方航空报》上,现原告提出提前解约,应视为违约。 辩论焦点三: 巨额赔偿金有何理由 原告观点 两名飞行员仅仅是被告的员工,而“没有卖给被告”,因此索赔没有法律依据。 被告观点 按照合同附件,每个原告应赔偿东航公司400余万人民币方能“转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