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农用车坠崖8死12伤 违章司机被判赔74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5日14:20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特约记者龙桥 通讯员桂千勇 乔礼华)昨日,郧西县“3·5”特大交通事故案附带民事部分作出一审宣判,该县法院判被告人王能启赔偿30名受害人经济损失共计74万多元。 3月5日下午6时许,郧西县个体司机王能启驾驶一辆农用车违章搭载23人,在一拐弯处因车速过快、操作不当,致使车辆翻下39米高的山崖,造成乘车人8人死亡、4人重伤、6
在这次事故中受伤的12人和他们的家属,以及8名死者的妻子、年迈父母、未成年子女共30人,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他们中有5名70岁以上老人,9名不满18周岁的青少年或儿童。 郧西法院审理认为,王能启的行为除应受到刑事处罚外,还应赔偿因此给受害人及其家属造成的经济损失,因此,判决王能启承担全部赔偿责任740456.48元,限其于判决生效后履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