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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超市药品专柜明年起专营乙类非处方药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5日15:33 新华网

  记者从国家药监部门获悉,从明年开始,零售药店将被分为“处方药店”和“非处方药店”,到2005年底,药店内的所有处方药,都须凭医生处方出售。

  目前,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正式启动零售药房换发经营许可证工作,沪上各大超市等经营单位的1000余家零售药柜将首次领到药品经营许可证,专营乙类非处方药品。

  对于市民来说,日常的很多用药如六味地黄丸、抗病毒口服液、银翘解毒丸和川贝清肺糖浆等都属于乙类非处方药品,国家对药品实施分类管理,将非处方药中安全性较高的部分药品划为乙类药,这些药品都是治疗常见疾病、多发病,安全性高,疗效确切。进入超市内零售药柜销售将有利于药品行业经营管理的规范化,极大地方便市民购药和及时用药。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计划,在明年上半年,全国地市以上的城市要完成对处方药店和非处方药店的划分,年底则要所有药店全部完成。届时未达标准的药店将禁止销售处方药。

  据统计,我国现有各类药物1.5万种,其中只有4300多种是非处方药。但是目前在药店,除注射剂和抗菌药外,激素、心脑血管药和肿瘤药等处方药物,还没有全部按要求凭处方销售。按照国家药监局计划,药店分类完成后,2005年年底,原来的双轨制售药模式将被打破,届时,药店内的所有处方药,都须凭医生处方出售。(记者王艳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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