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伤24小学生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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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6日00:55 新京报 | ||||||||
本报讯 据《齐鲁晚报》报道11月4日上午,制造山东莒县“9·20校园惨案”的被告人贾某一审被日照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绑架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00元。 今年9月15日,某客车女售票员向贾某借音乐磁带遭到拒绝,两人因此发生争吵。随后
9月20日,贾某携带菜刀、匕首准备找沈某算账。不想沈某出门,贾某趁送孩子上学之机,将怒火撒向无辜的学生。他持刀先后冲入一小学三个班级,将24名学生砍伤,后又用菜刀挟持一9岁女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