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要求杀死1人命案县级公安局长必须出现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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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6日01:01 东方网 | |||||||||
东方网11月6日消息:公安部昨日消息,打击黑恶势力等3类犯罪活动已被列为全国公安机关近期目标。各地公安机关将执行“一长双责制”,杀死1人的命案,县级公安局长、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必须亲临现场。 公安部提出,市、县两级公安局长、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对本地侦破命案工作负领导责任。接报杀死1人的命案,县级公安局长、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要到现场;接报杀死2人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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