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诈骗嫌疑犯梦断武汉 想经银行“洗白”135万黑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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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6日06:16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杨鲜通讯员蒋难)昨日,人行武汉分行反洗钱科披露:武汉市某商业银行成功粉碎一名诈骗嫌疑犯的“洗钱”企图。2003年11月27日,武汉市某银行解付两笔来自北京的个人现金汇款,共计135万元,收、付款人均为“孙名”。当日,孙名来解付时,要求将款项转入到户名为“聂桂林”的银行卡上。随后,自称“聂桂林”的人持存折及卡、身份证前来取款,并提出销卡、销户。银行发现“聂桂林”的身份证有假,及时将该账户冻结。此后,“聂桂林”多次要求将此笔款项退回,均遭拒绝。该行判断此事必
小资料所谓“洗钱”,通俗说,就是将黑钱洗成白钱。按人民银行的定义,是指将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或者其他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常见的洗钱形式有成立空壳公司洗钱、化名存款或购置金融票证洗钱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