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信用社贷款 荆门七公职人员被“三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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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6日07:48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特约记者原风报道:日前,荆门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及人事局联合发出通知,对在规定时间内未还清原该市三家城市信用社贷款的7名国家公职人员,给予停职、停薪、停岗处理,他们也由此成为该市首批被“三停”的国家公职人员。 据了解,这7名国家公职人员分别属于税务、劳动、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和单位,“三停”期间,他们的所得收入只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直到贷款还清后才能解除“三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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