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五类企业缴税将有新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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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6日08:12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 ||||||||
晨报讯企业从这个区搬到那个区,税该怎么交?房产公司和开发项目不在一个地方,税交到哪儿?南京市政府下发了《进一步规范财经秩序加强税源管理的通知》,今天起这些问题都有了明确答案。 此次税源管理的对象包括南京13个区县、南京高新技术开发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京化工园区和南京沿江工业开发区等的企业。根据企业性质和税源转移方式等不同情况
对于违反规定出台税收优惠政策,吸引企业重新登记注册,或者通过剥离主营业务、脱壳等方式,造成事实上“抢拉”企业来本地区注册,但企业生产经营地不变的税源转移等行为,南京市将一律予以纠正。 作者:刘颖 承孝安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