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主持会议 审议通过财政违法处罚条例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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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6日08:39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北京11月6日消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分析今年财政收支形势,部署继续做好财政工作,审议并原则通过《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草案)》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草案)》。 据新华网报道,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国民经济朝着宏观调控的预期目标发展,保持平稳增长的良好势头。经济效益提高,财政收入大幅增长。财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宏观
(一)依法加强税收征管,严格控制减免税,堵塞各种漏洞,切实做到应收尽收,确保财政收入应有增长。 (二)合理安排财政支出结构。在保证重点支出的同时,严格控制一般性财政支出。各方面都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坚决防止年终突击花钱。 (三)妥善用好财政超收收入。中央财政超收部分,主要用于加强农业等薄弱环节,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支持改革,帮助困难地区和困难群众,解决财政历史遗留问题。地方财政超收部分,也要精打细算,保证重点支出。 (四)严肃财经纪律。严格依法办事,坚决查处各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五)认真做好明年财政预算编制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兼顾,调整结构,量入为出,留有余地,为明年改革、发展、稳定创造条件。 (六)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收支安排和预算编制,都要自觉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会议认为,1987年6月国务院公布施行的《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对于维护财经秩序,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财政体制改革的深化,有必要在总结实施《处罚规定》经验的基础上,制定《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会议决定,《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责编:肖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