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追尾,司机负全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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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6日08:40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张璐)昨天,本报报道了一辆37路公交车发生追尾,导致车上多名乘客受伤一事。昨天,交警二大队对此起事故作出认定,公交车司机应对该起事故负全责。 昨天上午,记者再次来到八一医院急诊中心,目前还有4名伤者在留院观察,另一名受伤较重的孕妇已经转入病房。据医生介绍,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些病人的情况还算稳定,
这些伤者家属都已于当天早上拿到了交警部门下发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上面写着:“公交车司机驾车未能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应对该起事故全部负责。渣土车司机不负该起事故的责任。” 当天上午,公交部门负责处理事故的工作人员也赶到医院,为伤者交付了一部分医疗费用。该工作人员表示,公交公司将负担所有伤者的全部医疗费用,至于其他赔偿事宜,双方还需要进一步协商处理。 (编辑 晨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