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环保部门就收取污水处理费问题作出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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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6日09:35 时代商报 |
【本报讯 】(时代商报记者王术)不久前,沈阳市有关部门实施了污水处理费调整方案,但是,该方案实施以来,许多工业企业、经营性服务业纷纷质疑:既然政府规定不再收取城市污水排污费,为什么环保部门还在不停征收?昨日上午,沈阳市环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污水处理费、污水排污费及污水超标准排污费的如何收取问题,作出了详细解释。 污水处理费分两种 沈阳市环保局副局长陈建智告诉记者:现在社会上一提到污水处理费,人们就想到环保部门征收的污水排污费用,这种对污水处理费用的理解不是很完全。实际上,污水处理费用包括污水处理费、污水排污费及污水超标准排污费三个方面。 根据有关规定,征收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费分为两种不同情况:其中,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并按有关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的,就不再缴纳污水排污费用。但排放的污水超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接纳标准的,在缴纳污水处理费用的同时,还应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对于排放污水达到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接纳标准的,则不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对于排放污水没有进入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比如说目前沈阳的苏家屯、辽中、新民、法库等偏远县区,应按有关规定,在征收污水处理费的同时,还要继续缴纳污水排污费。排放的污水超过国家或省政府规定的功能区水体接纳标准的,按照该污水排污费加一倍缴纳污水超标准排污费。 有些费正在研究中 陈局长说:“沈阳在调高污水处理费的同时,原来对工业企业征收的城市管网费和污水排污费共计0.33元就不再征收了。也就是说,沈阳现在对进入城市管网的污水征收的是污水超标准排污费用,而不是污水排污费。对没有进入城市管网的污水处理费用,有关部门正在研究解决方案,并很快实施。” 如何征收污水排污费 陈局长告诉记者,污水排污费由多个因素组成,污水排污费是指排放水污染物符合排放标准的,按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计征的排污费。污水超标准排污费是指排放水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的,在标准计征的收费额基础上再加一倍。 环保部门还将在沈阳环境热线网站上公布对有关这一问题的详细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