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院士不该分长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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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6日09:38 生活报 | ||||||||
看到一则新疆的新闻,说当地科协主席王怀玉在会上说:新疆在向中科院选送院士候选人时,将向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中国青年报》3日报道) 想必这位科协主席的用意是好的,怕年轻的人才被埋没,但是笔者认为,这种矫枉过正的做法,最终受伤害的仍是学术。院士代表的是一国学术的最高成就,它惟一的标准只应是学术本身。水平够,无论年龄大小都应推选他成为院士候选人,水平不够,无论年龄大小
我们国家评选院士时一直坚持的一个原则就是宁缺勿滥,但为什么在现实的推选中,各省、各单位、各大学拼命地为自己的人争取院士呢?说白了,可能与当上了院士能获得更多的科研经费有关,也可能为一些团体带来更多的利益有关。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学术的独立性、纯洁性从何而来? 咱觉得有时院士的评选有点像利益的平衡。否则,怎么会有王怀玉所说的“全国目前已有600多名院士,新疆所占的比例太小了”这样的话呢?评院士又不是分苹果,数目还得平均一下。 王怀玉还举了个例子,说:“新疆大学的潘晓玲博士,6年前就取得了重大的成就,但考虑到她只有36岁,还有很多机会,所以在确定选送院士候选人时,将她放弃了。现在看来她错过这个机会太可惜了。”这种论资排辈绝不应是学术的规则。李政道得诺贝尔奖时31岁,要是论资排辈,恐怕得让他再等个三五十年吧。如果潘晓玲博士真的有极高的学术成就,6年前因为年轻而没被推荐,这简直就是一种悲哀。 评选院士不是目的,通过给院士荣誉、奖励来使社会乐于求知、勇于创新才是更高的追求。一个省有几个院士不是目的,有敢于坚持真理的学术脊梁才是真正的财富。 推荐院士,理应且只能唯才是举,否则既是对学术的不尊重,又是对国家的不负责。不能为了局部利益,就牺牲学术的尊严和原则。因此,推荐院士无论是“爱老”还是“爱少”,都是莫大的错误。(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