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油耗有了强制性国家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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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6日10:17 法制日报 | ||||||||
汽车油耗有了强制性国家标准标准实施后,现有的油耗水平将降低5%至10 %本报北京11月5日讯(记者万学忠)记者今天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获得证实,我国汽车行业首个油耗强制性国家标准《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已经出台,第一阶段实施起始日为2005年7月1日。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 该标准按照整车整备质量对乘用车燃料消耗量的限值提出了要求,从750公斤到3500公斤共划分为16个等级。比如:整车整备质量大于980公斤到1090公斤的乘用车在第一阶段的燃料消耗限值是8.3升/百公里,第二阶段是7.5升/百公里。 据了解,在新标准出台之前,花了一年多时间征询汽车生产厂商的意见,并从去年4月份开始在网上征集意见和建议,最后依照国际惯例向WTO通报。该标准将分两个阶段实施:对于新开发车型,第一阶段的执行日期为2005年7月1日,第二阶段的执行日期为2008年1月1日;正在生产的车型分别比新开发车型推迟一年实施,第一阶段的执行日期为2006年7月1日,第二阶段的执行日期为2009年1月1日。届时没有达到标准的车辆将被禁止生产和销售。 据介绍,第一阶段的限值基本上相当于当前国产乘用车燃油消耗量的平均水平,而且是根据2002年的车型统计得出的结果,因此,目前大部分车型可以满足第一阶段的要求。 新标准的实施有望减少因为汽车保有量日益增加而能效较低所带来的能源浪费,现有的油耗水平将降低5%至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