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毒鼠强 快换合法鼠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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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6日10:23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家里储存有毒鼠强的群众,必须在本月10日到12月10日期间,到当地置换单位置换合法杀鼠剂,各地置换点将用双倍剂量的合法杀鼠剂置换群众手中的毒鼠强。逾期不主动置换的,将被依法严厉处理。 昨日,记者从省林业厅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获悉,目前,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已经开通举报、咨询电话:0591-87846218,各单位和个人要积极举报制造、买卖、运输、储存
据了解,各地政府即将以公告的形式,公布置换单位的名单、地点和用于置换的合法杀鼠剂清单。 有关人员强调,群众主动到指定的置换单位置换毒鼠强的,置换单位应该以良好的服务态度立即置换给群众双倍剂量的合法杀鼠剂。确有困难的群众,可依托当地村委会(居委会),上门帮助完成置换工作。 对群众要求置换的物品不属毒鼠强的,不予置换;毒鼠强置换单位不得私自藏放置换的毒鼠强。 N本报记者 侯希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