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假牌假证 10日起罚两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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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6日12:18 东南快报 | ||||||||
本报讯福州市公安局决定,本月10日起在全市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期间依法对驾驶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予以“上限”处罚。其中,驾驶假牌摩托车、使用假证的,一律处以2000元罚款;驾驶无牌摩托车的,一律处以200元罚款。不戴头盔也要查 此次整治行动的重点是:无牌、假牌、套牌、故意遮挡车牌及逾期未年检、报废的摩托车;无证和使用失效驾驶证、驾驶证逾期未年审驾驶摩托车的;驾驶外地摩托车闯禁行区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福州市公安局将组织两次统一行动。市区各分局分别在主、次干道设立5个整治点,县(市)局及上街分局分别在国道、省道、城关设立6个整治点,加强盘查。凡无证驾驶的,一律治安拘留;凡无合法手续的摩托车,一律查扣并移交相关部门按规定销毁;凡涉嫌盗、抢的摩托车,一律连人带车扣留移交刑侦部门进一步审查。 今年以来,福州市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642起,造成107人死亡,815人受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