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政府签定责任书 三年内付清民工欠薪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6日13:39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广安11月6日消息(记者陈程广安台记者郑思均)四川省广安市政府与各区市县政府近日签订了清理建设领域拖欠款工作目标责任书,市委、市政府承诺:建设领域拖欠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在3年内全部兑付。该市要求,2003年以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必须在2005年1月底前全部付清;各级政府拖欠的工程款必须在2005年底前全部付清。 广安市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在详细调查、准确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加大资金筹集和兑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