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有关规定:娱乐场所涉毒两次必死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6日15:08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新闻网11月6日消息:昨天,记者从市公安局禁毒支队获悉,自2002年实施“二次死亡”法以来,我市已吊销1家、取缔4家、限期停业整顿18家娱乐场所。 我市公安机关从2002年开始,便制定发布了有关规定,加强对娱乐业的监管,并建立了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管理系统,有吸、贩“摇头丸”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歌舞娱乐场所将锁入“不良行为警示记录系统”,在锁定期限内限制其相关行为并上网公示,以警示其他经营者
自“二次死亡法”实施以来,据不完全统计,我市已吊销1家、取缔4家,限期停业整改18家娱乐场所。 由于我市歌舞娱乐场所中涉毒现象还比较突出。在此,禁毒支队提醒市民,一旦发现娱乐场所有吸贩毒行为,请拨打温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电话89980777举报。(温州商报杨慈李仲芳)(来源:温州新闻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