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器官听不懂“官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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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6日15:27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文/小石潭 11月5日《新京报》报道:近日,患有糖尿病的沈阳马大娘急需找厕所方便一下,当她连续求助沈阳路旁单位时,均遭到反对,而且其中的一家单位还挂满“先进牌匾”。在实在忍不住的情况下,马大娘尿湿了裤子。
大活人被逼尿湿了裤子,竟有这等荒唐事儿!对拒绝老大娘如厕的单位我们已经愤然不已,不料有单位出来认责道歉,说出一番让人糊涂的“官话”来——— 4日,沈阳市规划设计院的上级主管部门沈阳市交通局通过报纸向马大娘表示公开道歉,并表示:该院对待马大娘借用厕所一事确实存在着问题,暴露了单位内部管理上的一些缺点,以前这个单位曾经出现过被偷窃的事情,但不应该因噎废食,特别是对待马大娘这样的特殊人群,应该给予特殊照顾。 老大娘借单位厕所方便,扯到了单位的内部管理上,这犯得着吗?就算单位曾经被窃,不许外人随意进入,门卫稍稍留意一下老大娘的举动是不是“随意”就行了,这又是哪门子“因噎废食”?哦,对马大娘这样的特殊人群“应该给予特殊照顾”,大姑娘、壮小伙、小学生就可以拒绝借厕,让他们尿湿裤子了———这是什么混帐的“特殊照顾”? 如果向急于方便的人借厕也需领导批准、规定允可,管理权力的半径如此之大,那么这样的领导、这样的规定便是不人道、没人性的,不值得喻说。 说一千,道一万,人的泌尿器官反正听不懂沈阳市交通局的那番“官话”,否则就不会给马大娘以难堪,也不会让那么多单位丢脸。明白了“器官听不懂‘官话’”的浅显道理,就不该说出那么深奥的“官话”。 由沈阳市交通局的那番“官话”,我们依稀找到了马大娘尿湿裤子的根因:把人的基本生理需求未能放到基础位置上落实,在高深莫测的管理科学中冷落了喊破嗓子的“以人为本”。其实,建一座公厕,借一回厕所,这不需要理由,因为———上帝给了人以器官,就给了人索取方便场所的权利,也赋予了部门满足每个人生理需求的义务。(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