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牛区将全面取消公务用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7日03:49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新金牛记者张渝) 继武侯区公务用车改革之后,金牛区也将在区内的金泉街办、抚琴街办进行公务用车试点改革。昨日,记者从金牛区有关部门获悉,与武侯区公车改革不同的是,该区车改后的公车将经权威部门统一评估后,在下月全部面向社会公开拍卖。同时,公务交通补贴也将于下月发到两个街办的干部手中。
公务交通补贴下月发放 据了解,金牛区此次车改将全面取消公务用车(只保留执法专用车),实行“限额包干、超支自负、节约归己”的办法,按照职务、岗位的不同,核定标准不同的交通补贴费,按月随工资发放给享受交通补贴的人员(在编、在职、在岗的干部职工)。据悉,首批公务交通补贴下月将正式兑现,发放到部分干部手中。 公车面向社会公开拍卖 此次金牛区公务用车试点改革,首先选择在车改条件相对成熟的金泉街办、抚琴街办拉开,待试点取得经验后再全面推开。 记者昨日来到金泉街办时,街办正在对公务用车进行清理。据悉,为了彻底推行公务用车改革,金牛区在公车处置方式上坚决逗硬,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拍卖。 十大纪律确保顺利推进 为保证车改的顺利推进,金牛区还出台了“十大纪律”,其中包括,实行车改后,公务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到管理相对人(企事业单位、基层单位等)报销,索要应由个人承担的年检费、养路费、保险费、燃料费、修理费、过路(桥)费、停车费等与车辆有关的交通费用;不得向车辆定点加油、维修、保险单位索要好处;不得无偿或低价使用与工作有关的单位的车辆和司机。一旦发现违纪行为,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