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第二届全国性文化节:同性恋和左撇子一样正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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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7日08:55 金羊网-新快报 | ||||||||
性学专家:期待社会在观念上更宽容 新快报讯(记者 张桂萍 杨莉 通讯员 刘占峰 甘利军)中国与世界其它国家一样,同性恋作为社会真实存在早已是大家公认的事实。社会对中国高达3000万-4000万同性恋者应持什么样的态度?在昨天的“计生、性与生殖保健专家论坛”上,来自中国内地和中国香港的性学专家以完全不同的立场展开了激辩。
观念一:应予压制打击 张劲松(法学教授、广州市劳教局调研员):对于同性恋,社会应先弄清楚何谓“恋”,“恋”应该是两个个体(无论同性还是异性)之间因一方爱慕对方而产生的奉献自己的美好情感;如果只是简单的性接触,或为满足一方的性宣泄,或以暴力、威胁产生的性关系,都不能称为“恋”。社会应将同性性关系和同性恋区别开来。目前强迫性同性“恋”和聚众同性“恋”在我国仍是依法打击的对象。对于同性恋现象,在社会仅靠宣传和劝说难以禁止的情况下,希望国家有关部门像规范其它行为一样,出台专门的“性关系”法规规范有关性行为。 观念二:法律不应干预 吴敏伦(香港大学医学院精神医学系教授、美国临床性学院院士):目前包括香港、美国等地在内的观念普遍认为同性恋仅是一种性倾向,与异性恋相比,并没有证据证明它对社会危害更大、更具侵犯性,有关调查显示,在性犯罪率等方面,同性恋反而比异性恋的统计数字还要低。两个人之间“恋”还是“不恋”,外面的人很难分清楚,如果据此进行法律干预显然不妥。 观念三:社会应更加宽容 徐天民(中国性学会理事长):中国的同性恋近年一直处于半公开的状态,几年前包括广州、北京等大城市都曾有过大型同性恋俱乐部,后因社会非议被迫转入地下。但近年随着人们观念的改变,社会开始采取宽容的态度。由于目前中国成年人中同性恋者占2%-5%,达到3000万-4000万的庞大人群,同性恋作为中国的一个客观存在应不容忽视。对于同性恋整个国人的观念是逐渐进步的:原来认为是“性犯罪”,后来又定性为“性变态”,但目前国内专家已将它从“性变态”中划分出来,认为它和左撇子一样是正常人群中的一种。故社会应更宽容对待这种现象。(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