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使保安打人单位领导负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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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7日10:08 北京青年报 | ||||||||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下月起施行 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最近签署第421号国务院令,公布《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新华社6日受权全文播发这个条例。条例共23条,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了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要求、单位制定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的内容以及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机构、治安保卫人员的职责。 条例规定,单位治安保卫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赔礼道歉,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单位赔偿后,有权责令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侵权的治安保卫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的费用;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侵权的治安保卫人员,单位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治安保卫人员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属于受单位负责人指使、胁迫的,对单位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其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存在治安隐患的,公安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并处警告;单位逾期不整改,造成公民人身伤害、公私财产损失,或者严重威胁公民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建议有关组织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