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监局:重特大事故要限期结案追究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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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7日11:04 东方网 | |||||||||
东方网11月7日消息:今年以来,全国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部分行业和领域伤亡事故上升,而且不同时期某些行业和领域事故比较集中。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孙华山在日前召开的安全生产视频调度会议上总结今年不同时期事故特点,并表示:重特大事故要限期结案。 他指出,一季度道路交通特大事故多发;二季度危险化学品事故多发;三季度水上交通特大事故多发;进入四季度后,煤矿、烟花爆竹特大事故多发。10月份,煤矿连续发生6起特大事故,烟花爆竹发生两起特大事故,特别是10月20日,河南省郑州矿业集团
孙华山在对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时指出,对今年发生的重、特大事故要尽快在规定的期限内结案,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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