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清欠提前达标 偿还拖欠农民工工资21.25亿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7日11:28 新华网 | ||||||||
新华网成都11月7日电四川省建设厅提供的数据表明,截至10月底,全省共清偿拖欠工程款86.24亿元,清欠比例为55.69%,提前3个月达到年底前偿还拖欠工程款不少于50%的目标。其中已偿还拖欠农民工工资21.25亿元,清欠比例为92.03%。 据《四川日报》报道,清欠工作所以能够进展顺利,得益于四川省责任落实、措施过硬。省政府先后与21个市州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各市州政府对清欠工作负总责,各地均成立
四川省建立长效机制,防范产生新的拖欠。其措施包括严格审查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对资金不到位的建设项目不予立项,不办理规划用地手续,不办理报建手续;办理施工许可证必须提交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实施工程预料备付制度,加强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建立行业信用体系,实施市场行为限制制度等。据了解,自清欠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共有46家企业被限制新开工或暂停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完)(责任编辑:吕哲) | ||||||||